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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12月11日)上午
《台州市培育创新型优质企业矩阵行动方案
(2025-2029年)》新闻发布会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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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姜寒笑主持发布会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郑志源介绍有关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近年来,我市聚焦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大力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矩阵,为建设全球有影响力的“制造之都”提供强有力支撑,制定出台了《台州市培育创新型优质企业矩阵行动方案(2025-2029年)》(简称《行动方案》)。

为培育一批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竞争力的知名企业,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4〕4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4〕21号)等文件精神,市经信局于2024年9月开始进行研究,借鉴深圳市、宁波市的经验和做法,出台了《台州市培育创新型优质企业矩阵行动方案(2025-2029年)》。
《行动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举措、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内容。
通过创新型优质企业培育,努力在“铺天盖地”和“顶天立地”的企业矩阵中,打造一批具有标志性的领军企业。实施企业培育“21515”计划,即到2029年,力争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0000家以上,创新型骨干企业达到10000家以上,专精特新龙头企业达到500家以上,“台州板块”上市企业达到100家以上,领航型企业达到50家以上。
包含“小升规、规做强、优上市和市做大”等四方面任务。
1.持续推进“小升规”。实行分级分类培育引导,建立健全“小升规”企业服务长效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
2.积极推进“规做强”。建立规上企业在库和增量培育机制,实行进阶升级培育,支持大型龙头高新技术企业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产学研用协同发展。
3.扎实推进“优上市”。深化“企业上市100”行动,开展专精特新企业上市挂牌精准服务,用足用好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揽子政策。
4.深入推进“市做大”。做强做大“头部”企业,大力培育领航型企业,吸引集聚一批配套企业和项目,构建“雄鹰”“链主”等企业培育机制。
共七个方面内容。
1.坚持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建立企业研发机构,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2.发挥企业创新资源优势。大力推动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将专精特新企业纳入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
3.开展产融合作试点。深化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提高金融服务创新型优质企业能力和水平。
4.提升金融服务质效。逐步形成“政银企”紧密合作、协同发展的长效机制,构建产业与金融良性互动新局面。
5.实施数实融合提速行动。深化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迭代“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企业智造转型路径。
6.塑造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优势。推动形成协同、高效、融合、顺畅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生态。
7.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协同发展。持续培育一批产业链“链主型”企业,促进上下游协同发展。
分三个方面。
1.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市级部门协同、市县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
2.深化梯度培育。建立创新型优质企业培育年度目标和任务清单,推动创新型优质企业培训服务。
3.优化发展环境。建立创新型优质企业培育绩效年度评估机制,实现政策精准推送、直达快享。
答记者问
《台州日报》记者:请问我市在创新型优质企业培育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二级调研员
林卫明回答
近年来,我市围绕建设新时代“制造之都”目标,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创业活力,构建创新型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新格局。截止目前,累计培育链主企业3家,雄鹰企业10家、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5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56家、省隐形冠军企业52家、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16家。创新型优质企业已成为我市强链补链的主力军、自主品牌的领头雁、经济增长的稳定器,是推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是强化政策供给。2021年以来,相继出台了《台州市建设制造业单项冠军城市实施方案(2021-2025)》《台州市关于打造专精特新示范城市的若干意见》等系列文件,为创新型优质企业培育提供了政策支持。
二是搭建优质企业成长通道。建立创新型优质企业“筛选建库—诊断指导—对标提升—融通对接—精准服务—成长评价”培育工作机制,分层分级实施企业梯度培育。实施“小升规”企业培育“雏鹰护航”行动,加快小微企业上规升级。
三是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协同发展。聚焦全市“5+5+6”标志性产业链,持续培育一批产业链“链主型”企业,深化“链长+链主+专精特新”协同机制。
四是迭代提升“政策树”惠企平台。依托“政策树”实现政策精细化解析、智能匹配与精准触达,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借助“台企之家”等线上平台,提升惠企政策覆盖面、实效性和知晓率。
五是优化发展环境。持续推进《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和新修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宣贯,强化集群培育,累计培育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4个(全省第2)、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8个(全省第1),集群成为培育创新型优质企业的沃土。

《台州晚报》记者:积极推进“规做强”,培育壮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关于《行动方案》中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能否做个具体解释?
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陈昊回答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创新驱动的主力军、产业升级的助推器和创新生态的聚合极,对企业的研发投入、科研人员、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等相关能力有着较高的要求,在科技创新战略布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国家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给予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政策支持,这在企业培育体系里是非常少有的。
我市一直以来都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放在科技型企业培育的核心位置。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720家,其中十四五期间增加了1569家,总数较十三五末翻了一番;其中规上高新技术企业2210家,占规上企业数的36.5%。在此拉动下,今年1-10月,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73.9%,居全省第1位;规上工业研发费用同比增长9.7%,居全省第1位。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抓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
一是强化创建指导。我们联合财政、税务、经信等部门,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底座,按照“三年培育孵化、两年诊断提高、一年创建指导”的节奏,通过建立培育库、定期开展培训辅导等方式,有力有序推动高企创建。
二是强化作用发挥。深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健全“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协同攻关机制,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建立创新联合体,确保企业牵头或参与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占比不低于80%,进一步发挥高新技术企业在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中的主力军作用。
三是强化政策扶持。继续落实好国家的税收减免政策,同时加大市级政策支持力度,近期我们正在制定新一轮的科技创新扶持政策,在原有对新认定高企给予奖励的基础上,对四上企业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或高新技术企业首次成为四上企业的,也都给予一定的奖励。
总之,我们将持续推进高新技术企业扩面提质,将其打造成台州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的中坚力量。

台州电视台记者:请问《行动方案》中如何扎实推进企业“优上市”,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
市金融发展中心副主任
郭艳回答
近年来,我市紧抓资本市场这个枢纽,以民营经济创新发展为主战场,以“上市100行动”为载体,深入实施“凤凰行动”升级版,着力推动企业上市挂牌与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不断做大做强资本市场“台州板块”。截止目前,我市上市公司77家,其中A股72家,境内上市家数居全省第四,全国地级市第五。此外,含港交所递表企业在内的在会在审企业7家,在辅导15家,新三板挂牌49家。
一是重顶层制度设计。出台《上市100行动计划》《市领导挂联上市公司机制》《上市公司“七张清单”制度》《企业上市“一件事”集成办理规定》等,推动市县联动,常态化推进上市工作。
二是重后备梯队培育。率先在全省推出“双创苗圃板”,对技术含量高、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企业以及优质创新型、创业型中小企业实行重点培育,为苗圃企业提供苗圃研修班、投融资路演、融资对接、金融顾问等服务,同时配套苗圃基金,引领资本投早、投小、投科技。截止目前,我市苗圃入板企业413家,9家苗圃企业获得苗圃基金1.9亿元股权投资,并同步获得县级国有资金和其他社会资金投资近8亿元。
三是重上市服务保障。开展上市工作部门常态化对接,市县联动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需求。落实企业上市合法合规证明“一件事”集成办理,提高企业申请上市相关证明便利化,今年以来已为26家企业办理各类合规证明62件。此外,我们还在谋划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扶持政策3.0版,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上市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实现高质量发展。

台州交通广播记者:请问我市如何做强做大“头部”企业,推动领航型企业培育的?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二级调研员
林卫明回答
近年来,我市积极引导企业聚焦实业、深耕主业,走创新发展之路,培育了吉利、华海、海正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伟星集团等4家企业入围2024年中国民营制造业企业500强,领航型企业培育取得新成效。
一是建立领航型企业培育机制。制定遴选指标体系,聚焦生物医药与健康、智能装备、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建立“雄鹰”“链主”企业培育库。
二是不断扩大企业规模。建立营收亿元企业培育库,分层分级实施十亿、五十亿、百亿等企业梯度培育,引导企业壮大规模,增强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今年新增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5家(全省第四)。
三是扎实推进企业治理现代化。通过广泛推动企业管理创新达标和标杆创建等工作,提升企业管理现代化,将标杆企业打造为企业治理现代化的典范,引领广大企业不断自我提升。今年新增省管理现代化企业5家(全省第二),累计培育省管理现代化企业17家(全省第一)。
四是推进民营经济总部集聚高地建设。通过强化综合服务支撑,提供各类优惠便利条件,筑巢引凤,支持本地企业留驻发展。不断完善总部经济支持服务体系,推动民营经济总部能级跃升,打造更具韧性、活力、竞争力的总部经济高地。
编辑:陈静
审核:雍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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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制:陈永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