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舞会友
以赛传情
动感的节奏遇见仙境的山水
蓬勃的活力点燃秋日的热情
浙江省第五届体育大会广场舞比赛
将于9月5日至7日在仙居举行

竞赛日期
2025年9月5日至7日
竞赛地点
仙居县职教中心体育馆
参赛单位
各设区市、省级行业体协、企事业单位、各级协会、体育俱乐部、学校、培训机构、广场舞爱好者等均可以报名参赛。
竞赛项目
(一)项目
1、规定套路
2、自选套路
(二)组别设置
1、青年组规定套路项目(1981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
2、青年组自选套路项目(1981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
3、常青组规定套路项目(1955年1月1日-1980年12月31日出生)
4、常青组自选套路项目(1955年1月1日-1980年12月31日出生)
竞赛办法
(一)编排要求
1、规定套路曲目(省广场舞排舞协会创编)
青年组:《美美与共》
常青组:《绽放的花季》
比赛形式和要求:统一入场至指定位置,成两路纵队站位(根据赛场条件),2-4支队伍同时进行比赛,动作不可自编,不可变换队形。
2、自选套路曲目
(1)队形变化不得少于6次。队员停顿时间不得超过1个8拍,3/4拍的曲目停顿时间不得超过12拍,成套动作中最多出现6次。
(2)编排要素包括:
健身科学性(全面健身、运动强度、元素多样、科学适度):不得出现任何对身体产生伤害的动作,动作难度选择需适合参赛者年龄特点、身体能力和运动水平。
艺术表现性(风格、队形、舞姿,音乐):成套动作编排、风格突出、变化多样,组合协调合理,充分体现健身运动元素和丰富艺术表现力。
3、运动员需经裁判长示意方可入场。入场可以选择动态入场或静态造型开始,可分批上场,但必须同时退场。中途不可上、下场,入、退场必须向裁判员及观众行礼致意。
4、服装要求着装统一。服装服饰允许变化但不得离开身体;成套动作中不能出现对身体造成伤害的动作(不安全动作)。成套动作中不得出现抛接、翻腾、两人高的叠罗汉(托举)、倒立危险等动作。
5、比赛在16×16平方米的场地上进行。
6、规定套路的比赛音乐由大赛组委会统一播放。
(二)评分标准
1、比赛按照浙江省广场舞排舞协会制定规则进行评分。
2、广场舞比赛采用100分制计算,包括编排50分(科学健身性30分、艺术表现性20分),完成情况50分(动作质量30分,一致性20分),最终得分取小数点后2位。
3、裁判长对以下情况进行减分,每项减2分:
(1)出现不安全动作(空翻、抛接、单人过肩托举、叠罗汉等竞技体操和技巧运动的难度动作)。
(2)参赛队员人数不符合要求,每少一名队员扣2分。
(3)比赛中头发散落;头饰、道具、鞋掉落、暴露隐私部位、内衣等。
(4)佩戴眼镜、珠宝、首饰、手表等私用物品。
(5)改变音乐速度、添加曲目以外的音乐。
(6)参赛队员比赛中途上、下场或出界。
(7)出现违反规定的广告标贴。
(一)全能奖:两项单项得分相加计算成绩,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果分数相同,按自选套路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二)单项奖:以下四个项目分别设奖。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果分数相同,奖项并列。
1、青年组规定套路项目
2、青年组自选套路项目
3、常青组规定套路项目
4、常青组自选套路项目
(三)每个参赛组别(参照第二条的参赛单位)分青年组、常青组分别设奖,奖项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按实际参赛队数录取比例分别为30%、40%、30%,并颁发获奖证书。单项获特等奖队伍颁发奖牌。
编辑:张怡
审核:颜彤
监制:林学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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