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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8日,椒江丽景苑菜鸟驿站以“快递无处存放”为由,将上百件包裹随意堆放至万科·心海上城海苑物业门口,经警方调解后包裹暂被收回。这场以消费者快递为“筹码”的拉锯战,暴露快递末端服务矛盾,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引发关注(详见3月19日《台州晚报》3版)。
3月21日,记者从台州市邮政管理局获悉,该事件迎来新进展。
根据台州市邮政管理局提供的《心海上城快递事件处理情况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3月20日,椒江区邮政管理局、椒江区委社工部和事发小区所在的葭沚街道,召集心海上城物业管理负责人、台州市邻里驿站快递服务有限公司(菜鸟驿站所属公司)负责人和丽景苑菜鸟驿站负责人面对面协商。
《报告》里提到:“经过沟通交流,本着为小区业主提供更好服务的目的,明确现阶段解决方案。一是由心海上城物业提供全部16个门卫值班室空余位置,设置货架作为快件暂存处,针对前期丢件问题,丽景苑菜鸟驿站负责安装出库仪,方便业主取件的同时保障快件安全。二是驿站与物业已达成一致意见,下阶段,通过在地下车库电梯房设置智能快递柜或货架,努力将心海上城打造成‘出电梯即驿站’的样板小区,更加方便业主收取快递,提高满意度。”
同时,椒江区邮政管理局约谈了台州市邻里驿站快递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公司加强末端网点管控,深刻吸取教训。该公司按照内部管理规定,对丽景苑菜鸟驿站处以一定金额罚款,并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
《报告》显示,下阶段,椒江区邮政管理局将在全区层面开展类似问题的排摸,根据排摸情况联合椒江区委社会工作部及属地街道对问题进行“点对点”处置,结合新就业群体友好单元的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律师说法
菜鸟驿站随意堆放快递行为违法违规
针对本次事件及快递行业存在的乱象,记者咨询了浙江和从律师事务所主任曹理尚。曹律师分析,菜鸟驿站本质上类似于快递代收点,属于快递末端服务设施。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开办的快递末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但需在开办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可见菜鸟驿站的开设门槛相对较低。“即便如此,菜鸟驿站的运营和管理仍应受相关的法律法规约束,并受邮政管理部门的约束。因此菜鸟驿站在接收和转交货物时,应确保货物的安全并及时送达。”
曹律师认为,本次纠纷中的菜鸟驿站因与小区物业发生冲突,将大量快递随意堆放到物业门口,该行为系为泄私愤而做出的违法违规的举动。如果消费者因此遭受损失,亦有权向该驿站及负责人主张赔偿。
事件中的菜鸟驿站负责人称其行为“有法可依”,系指依据《浙政办发[2024]40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第二条第(一)项规定,鼓励各单位为邮政快递提供必要的临时停车、代收保管、免费通行等便利,促进上门投递、箱递、站递协调有序发展。
对此,曹律师分析,该《实施意见》属于行政指导行为,菜鸟驿站可以据此与小区物业进行协商,请求开辟一处空地用来存放快递,但如果物业公司未同意,菜鸟驿站并无权利擅自堆放快递甚至随意丢弃。物业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小区公共设施、环境卫生和基本秩序,没有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免费提供快递存放的法定义务。
这场因快递末端服务矛盾引发的“包裹攻防战”,暴露出行业准入门槛与监管效能的深层矛盾。当法律条文被断章取义为“尚方宝剑”,当公共空间被视作利益争夺的战场,谁来守护每一件快递背后承载的民生期待?
从台州市邮管局提供的这份《报告》可以看出,整改行动已迈出步伐,但如何将“出电梯即驿站”的美好愿景转化为长效机制,仍需穿透表象直击行业痼疾。本报将继续关注整改成效,以新闻的力量推动快递服务“最后一公里”真正成为惠民便民的暖心工程。
编辑:陈佳杰
审核:施亚萍
监制:陈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