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履行管理主体责任 全面推广使用电子执业证
2024-05-31 11:3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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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广使用电子执业证的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执业登记“一人一码”制度,加强执业登记规范管理,主动告知客户查询使用方式。中国人寿台州分公司自2022年新版从业人员执业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上线以来一直严格履行管理主体责任,致力于提升从业人员执业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备性。为充分发挥登记系统信息化管理功能的优势,促进从业人员管理的规范化,方便公众查询,并加强社会监督,公司已采取一系列工作举措,确保该工作全面、高效地得以实施。


严格执行“一人一码”执业登记制度


在完成从业人员执业登记后,登记系统将自动为每位从业人员生成电子执业证,并附带与该人员身份唯一关联的执业登记信息二维码,即实现“一人一码”。通过扫描该二维码,可便捷获取从业人员的基本执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执业登记状态的有效性、从业人员的个人基本信息、执业编号、所属保险机构及其工号、业务范围等关键信息。


对于解约的从业人员,中国人寿台州分公司一直重视管理,禁止其继续以本机构名义销售保险产品,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其执业登记的注销工作,确保电子执业证及二维码自动失效。


若从业人员重新签约,公司按照规定为其重新办理执业登记手续,登记系统将重新生成电子执业证,确保扫描二维码后显示的为最新的执业登记信息。


及时下载并推广使用电子执业证


中国人寿台州分公司指定岗位人员通过“保险中介云平台”的相关路径查询获取所属从业人员的电子执业证及二维码信息。同时,要求已完成个人实名认证的从业人员通过金事通APP的指定路径自主获取个人的执业登记信息二维码。全市系统应确保及时下载所属从业人员的电子执业证,并转发至每位从业人员手中,以便其在日常工作中使用。


积极宣传查询使用方式

                           


中国人寿台州分公司明确要求保险销售等从业人员在从事保险业务活动时,主动向客户出示电子执业证,并告知客户在线查询验证的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于非面对面方式销售的保险产品,从业人员应向客户说明自己的姓名、所属保险机构全称、执业编号,并提供执业登记信息二维码图片以供客户查询验证。


近期,保险销售从业人员从保险公司离职后继续以从业人员身份向社会公众销售非保险产品、假保险产品的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建议社会公众在购买保险产品时最好通过扫描从业人员执业登记信息二维码或登录保险中介云平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服务窗口等在线渠道,核实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执业登记信息,防止向假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购买非保险产品、假保险产品,给自己和家庭带来经济损失。


作者:俞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编辑:应英

审核:黄燕

监制:林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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