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椒江旭辉府小区的业主反映,他们小区的物业公司不仅没有尽到维护小区公共设施正常运行的职责,还未经业主同意,将小区的一处公共用房出租用来开酒吧。业主们对此意见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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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时长:1分55秒)

小区交房后
公共设施多处损坏

旭辉府小区共有住房一千多套,交房近一年来,业主们陆续开始装修入住。也正是因为如此,业主们发现,小区的部分公共设施,在交房后有了一些变化。
“沙盘上效果图是塑胶跑道,但实际就是刷了一层漆,地下室地面油漆破损脱落严重,小区内的喷水池也不能正常工作。”业主毛女士说。
记者跟随业主们转了一圈,发现小区西大门的两个喷泉确实没有运行,正门口的喷泉边堆放了一些材料,似乎正在维修,而南侧的喷泉里则积着一层灰。在小区的地下停车场,记者看到,地坪漆出现多处破损,所谓的塑胶跑道实际上只是涂了一层蓝色的油漆。业主们说,以上这些问题,他们都已经跟物业公司反映过多次,但要不要维修,怎么修,物业公司一直没有给出明确说法。

物业出租公共用房
业主表示反对

除去基础设施没有得到很好的维护外,更让业主无法接受的是,物业公司将小区西侧的裙楼租出去开酒吧。而按照商品房购买合同中的约定,这个地方应该是业主的活动会所。程先生给记者提供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第13条写着:“本小区设有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位于12幢西侧裙房(人行主入口)北侧一二层,可能有噪音、环境秩序等影响”。合同第17条为:“本小区设小区会所,位于12幢西侧裙房(人行主入口)东侧一层和二层,可能有噪音、环境秩序等影响。”
对于物业的这一做法,业主毛女士认为很不妥:“业主的活动会所,在没有经过业主同意的情况下,租出去开酒吧。物业公司在2月份招租公告里写着,不招餐饮业、娱乐业,结果最终招进来的是个酒吧,我觉得这件事情非常讽刺。”
记者透过玻璃门看到,里面已经在装修且有酒柜陈列,俨然已有了酒吧的雏形。业主们认为,物业的这种做法有背商品房买卖合同。而且,12幢裙楼不仅离住宅楼很近,距离南边的幼儿园也不到二十米,在这个位置开设酒吧,不合适。“我们西侧裙房距离12幢和幼儿园都非常近,对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和周边居民都是不利的。”
而且在业主们看来,将公共用房出租以后,老年人活动室没了,老年生活少了许多乐趣。业主和大爷表示:“小区有很多老人,退休了可以到活动室,打打台球,打打扑克。结果现在直接把我们的地方也占了。”
业主们希望,物业能对他们关注的问题给予回应,并及时作出处理。“这里物业收费是按每平方米2.4元,我们希望付出的价格能够享受到相应的服务,其他的一些问题当然也是希望物业积极配合我们解决。”

物业回复:
按合同代为经营公共用房
设施损坏 会按计划修缮

采访当天,记者陪同业主们来到旭辉府物业服务中心。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接待了我们,她将业主们反映的问题做了记录后表示,会向公司总部汇报,到时候会有工作人员与记者联系。
几天后,记者接了物业公司新闻发言人戴先生的电话。对于业主们最为关心的公共用房出租的问题,戴先生说:“现在小区还处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阶段,因为业委会也没有成立,在法律层面上,物业公司可以代业主对公共场地进行经营,所以我们把这一块场地出租出去了。我们是在2月份的时候把出租房屋的情况对全体业主进行了公示。然后这个收益是归业主所有的,我们随时欢迎监督查账。等业委会成立之后,我们会移交给业委会。”对于业主反对在此开设酒吧的情况,戴先生也给予回复:“它属于轻餐饮性质,不是那种污染性很强的行业。如果会对相邻的住户或者相邻的幼儿园造成影响,那我这边的话会再去核实该项目,也会听从业主的诉求,要求对方进行相应的整改。”
针对戴先生提到的,物业服务前期,物业公司可以代为业主对公共场地进行一些经营的说法,业主毛女士说,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之前曾给业主们发过一张截图,内容为:“第十九条 对于建设单位已经移交的物业管理用房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共同使用的其他财产、设施,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甲方从有利于全体业主利益考虑,可以决定该财产、设施之使用、经营和管理等事项,而无需再行征得全体业主同意。”
但业主们在购房合同中并未找到该条款。
对于业主们提出的塑胶跑道变成了油漆路一事,戴先生回应称,这不是物业工作不到位导致的,应该是开发商当时设计的问题。“当时规划设计的时候,我们看沙盘就有一条跑道。目前,业主拿不出相应证据证明当初开发商提供的是塑胶跑道,我们自己去找也没有发现有相关的条款。所以这个诉求,物业没有办法给出回应。”
另外,戴先生承认,小区部分公共设施确实出现了问题,物业已经计划进行维修。“小区5个喷泉,先修2个,另外的在质保期内施工整改,地坪漆计划是等2023年这一波集中装修过去之后,计划在今年年底或者是2024年的年初进行维修。”
小区的公共用房,物业公司到底能不能代为经营出租呢?记者咨询了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接到了旭辉府小区业主的相关投诉,也与小区物业项目经理做了沟通。在未征得业主们同意的情况下,行政执法单位要求承租方先停止施工,并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整改。

大民随行律师 (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 顾卫超:物业公司使用小区的公共用房,应当取得业委会的同意并且办理相应的手续。本事件中,鉴于小区业委会尚未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可以根据前期物业服务约定来行使相关权利。但即便前期物业服务约定里设定了相关权益,物业也需要取得业主的同意,同时开设酒吧等其他各种行为产生的收益也归全体业主所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征求业主意见,通常包括召开业主大会和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并没有发布公告来征求意见的说法。所以,物业公司如果想要得到业主同意,只有召开业主大会和书面征求意见两种方式。一般情况下要50%以上业主同意,对重大项目的改造需要2/3以上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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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慧芬
审核:王倩倩 张帆
监制:高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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