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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省内国资高速公路路段对3类、4类ETC客车通行费实行阶段性八五折优惠有关事宜的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2月3日起至2023年8月3日止,持续六个月!省内国资高速公路路段对安装并使用ETC车载装置的3类、4类客车通行费实行阶段性八五折优惠。
实施范围
浙江省属及市、县(市、区)属国有全资或控股的高速公路路段。
实施对象
安装并使用ETC的3类、4类客车。按照国内客车分类,3类客车为20-39座,4类客车为40座及以上。
来源:台州高速
编辑:李璐
审核:杨滟北
监制:卢纬波